根据《七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》(师人社发〔2016〕17号),由师市医保局、社保局和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的评估小组,对2020年提交申请资料的药店和医疗机构进行了评估、公示。现公布2020年达到七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标准的11家团场零售药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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